一起火灾的死亡人数为3人,那么它至少属于较大火灾,还是比较严重的,但具体哪个部门、哪个人承担什么样的责任要看火灾调查的结果。一般情况下,如果不是救援不利或者消防验收有问题,救援部门的领导是不会受到处分的。
2021年5月9日13时45分许,位于北京市通州区张家湾镇的北京隆昊肉类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隆昊公司)库房内发生火灾,过火面积 3000余平方米,事故造成3人死亡,火灾直 接财产损失309.07万元。
火灾发生后,相关市领导作出重要批示指示。依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参照《生 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市政府成立 由市应急局、市消防救援总队、市公安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 局、市总工会和通州区政府组成的火灾事故调查组,并邀请市纪 委市监委同步参与事故调查,全面开展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事故调查组按照“四不放过”和“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 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经过现场勘验、查阅资料、视频分 析、鉴定试验,并委托技术鉴定机构对事故现场提取的相关物证 开展取样分析和技术鉴定,查明了事故发生的经过、原因,认定了事故性质和责任,提出了对有关责任人员和责任单位的处理建 议,针对暴露出的问题提出了整改和防范措施。现将有关情况报 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事发建筑基本情况
事发建筑位于北京市通州区张家湾镇西定福庄村、通州区水 产养殖场(以下简称通州水产养殖场)西南角、隆昊公司西院库 房内。隆昊公司占地面积约 18 亩,事发库房建筑总高度约 5.9 米,建筑面积约 3100 平方米。该库房南墙长约 98 米,北墙长约 99 米,东墙宽约 39 米,西墙宽约 24 米,建筑主体为钢结构, 使用工字钢柱作为支撑,外墙为岩棉夹芯彩钢板,单层建筑,内 部无吊顶和隔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