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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自然灾害救助办法(2020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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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自然灾害救助办法(2020修订)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规范自然灾害救助工作,保障受灾人员基本生活,根据国务院《自然灾害救助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的自然灾害救助工作。

本办法所称自然灾害,是指干旱、洪涝灾害,台风、强对流天气引起的大风、冰雹、龙卷风、雷电、低温冷冻、雪等气象灾害,火山、地震灾害,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风暴潮、海啸等海洋灾害,森林草原火灾和生物灾害等。第三条 自然灾害救助工作遵循以人为本、政府主导、分级管理、高效有序、社会互助、灾民自救的原则。第四条 自然灾害救助工作实行各级人民政府行政领导负责制。

县级以上减灾委员会为本级人民政府自然灾害救助应急综合协调机构,负责组织、协调本行政区域的自然灾害救助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的自然灾害救助工作,承担本级减灾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自然灾害救助相关工作。第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自然灾害救助资金快速下拨机制,确保发生自然灾害时救助资金及时拨付到位,保障受灾人员基本生活。第六条 红十字会、慈善会和公募基金会等社会组织,企业事业单位,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以及其他单位和个人等社会力量,在各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的指导下参与救灾准备、应急救援、灾后救助和恢复重建等各环节救灾工作。

鼓励和引导单位和个人参与自然灾害救助捐赠、志愿服务等活动。第七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防灾减灾救灾宣传教育,提高公民的防灾避险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

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应当根据所在地人民政府的要求,结合各自的实际情况,开展防灾减灾救灾应急知识的宣传普及活动。

幼儿园、学校应当将防灾减灾救灾知识和避险逃生、自救、互救技能纳入公共安全教学内容,每学年组织一次以上应急救援和疏散演练;医院、机场、车站等人员密集场所应当根据实际情况组织应急救援和疏散演练,增强安全避险和自救互救能力。

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社区防灾减灾救灾工作,开展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活动,组织社区居民参与防灾减灾救灾宣传教育活动和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演练,提高社区防灾减灾救灾能力。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应当积极开展自救和互救。第八条 对在自然灾害救助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按照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第二章 救助准备第九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上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的应急预案以及本行政区域的自然灾害风险调查情况,制定和完善相应的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自然灾害救助人员的队伍建设和业务培训,建立健全与军队、公安、武警、消防、卫生、三防指挥、工程等专业救援队伍的联动机制,培育、发展社会组织和志愿者队伍,并充分发挥其作用。第十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根据自然灾害特点,为专业救援队伍和自然灾害救助人员提供必要的交通工具,配备专业器械等设备和安全防护装备;有条件的地区和部门可以为志愿者救援队伍提供必要的装备。第十一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急管理、自然资源、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水利、农业农村、林业、卫生健康、气象、地震、通讯、电力等部门应当建立部门间自然灾害信息共享机制,及时互通自然灾害信息,加强信息交流,定期组织各方面专家,开展灾情会商、赴灾区的现场评估及灾害管理的业务咨询等工作。第十二条 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和企业事业单位应当设立专职或者兼职的自然灾害信息员。

自然灾害信息员负责协助县级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开展下列工作:

(一)接收和传递自然灾害预警信息;

(二)收集、报告自然灾害灾情信息;

(三)参与自然灾害救助工作;

(四)宣传防灾减灾救灾知识。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应当组织开展自然灾害信息员的培训教育工作。第十三条 省人民政府、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和自然灾害多发、易发地区的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根据自然灾害特点、居民人口数量和分布等情况,按照布局合理、规模适度的原则,设立自然灾害救助物资储备库;设立社会捐赠接收站(点)的,应当向社会公布。

自然灾害多发、易发且交通不便的乡镇可以根据当地实际情况设立自然灾害救助物资储备点。

储备救助物资的品种包括帐篷、衣被、食品、应急照明、应急净水设备等基本生活用品。供应商(厂)家应当确保救助物资质量,不得提供假冒伪劣和失效、变质产品。

对不宜长期保存的食品类救助物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可与有关供应商(厂)家签订紧急供货协议,委托定点代储。

森林消防属于武警还是公安?

森林消防在改革前是属于武警,是属于武警森林部队。但在2018年3月21日,中共中央印发了《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武警部队不再领导管理武警黄金、森林、水电部队。按照先移交、后整编的方式,将武警黄金、森林、水电部队整体移交国家有关职能部门,官兵集体转业改编为非现役专业队伍。

武警森林部队转为非现役专业队伍后,现役编制转为行政编制,并入应急管理部,承担森林灭火等应急救援任务,发挥国家应急救援专业队作用。

扩展资料:

武警森林部队:担负森林防火、灭火任务的武警部队。前身是中国人民解放军野战部队,于1948年组建,1978年实行义务兵役制,1988年列入武警部队编制序列并改现名,1999年归武警总部和国家林业主管部门领导,2018年3月21日武警森林部队转为非现役专业队伍后,现役编制转为行政编制,并入应急管理部。

森林武警部队的前身

一些国民党军队残部,日伪残余、在逃地主、土匪、烟匪等潜伏到深山老林之中,并经常威胁林区人民群众,抢劫财物,扰乱治安,制造森林火灾,严重干扰和破坏了我林区生产和人民生活,也在一定程度上牵制了东北解放军的兵力,影响了人民解放战争的进程。

鉴于此,中共东北行政委员会于1948年8月25日下达命令,决定在合江、松江、龙江、吉林四省组建一支东北武装护林队,任务是侦察和发现潜伏在林区内的国民党军队残余力量,引导主力部队作战,抓捕逃亡地主、烟匪等反革命分子,保护林区生产和人民生活安全。这就是武警森林部队的前身。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森林部队

森林消防隶属于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森林部队:担负森林防火、灭火任务的武警部队。前身是中国人民解放军野战部队,于1948年组建,1978年实行义务兵役制,1988年列入武警部队编制序列并改现名,1999年归武警总部和国家林业主管部门领导。

扩展资料

守护山林

武警森林部队是一支担负着1亿6千多万公顷森林、草原安全任务的部队。仅1999年以来,他们就先后扑灭森林火灾3500余起,完成执勤任务2万3千余次,为保护国家森林资源做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

森林防火

我国是世界上森林资源最为贫乏的国家之一,森林覆盖率居世界第130位,森林火灾直接威胁着宝贵的森林资源。

生态保护

春节、清明、“十一”黄金周等假期,从云南香格里拉到四川九寨黄龙,从西藏拉鲁湿地到新疆喀纳斯湖,从吉林长白林海到呼伦贝尔大草原,每天都有百余个执勤分队近万名官兵靠前驻防,对旅游景点重点部位实施严格监管,对非法用火、破坏植被等行为严格整治,提醒游客保护景区的一草一木,努力防止和杜绝林区旅游景点森林火灾,联合各方力量构筑保护景区生态屏障。

参考资料: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森林部队--百度百科

内卫武警:是守卫物的!一是承担固定目标执勤和城市武装巡逻任务,保障国家重要目标的安全;二是处置各种突发事件,维护国家安全与社会稳定;三是支援国家经济建设和执行抢险救灾任务。

警卫武警:是守卫人的!主要担负党和国家领导人、省市主要领导及重要来访外宾警卫任务!

消防武警:主要担负防火灭火任务,很多事都干的.

边防武警:主要担负边境检查、边境治安管理和部分地段的边界巡逻、打击偷渡以及海上缉私!

森林武警:主要担负东北、内蒙古、云南森林的防火灭火任务以及维护林区治安、保护森林资源的任务!

交通武警:主要担负公路、港口及城建等施工任务,武警总部设交通指挥部!

水电武警:主要承担国家能源重点建设项目,包括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以及其他建设任务!

黄金武警:主要担负黄金地质勘察、黄金生产任务!

森林消防是属于武警。是属于武警森林部队。

武警森林部队:担负森林防火、灭火任务的武警部队。前身是中国人民解放军野战部队,于1948年组建,1978年实行义务兵役制,1988年列入武警部队编制序列并改现名,1999年归武警总部和国家林业主管部门领导。

当然是武警了,武警分很多,森林、黄金、水电、消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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