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应急处置预案
法院实施应急处置预案目的:为维护人民法院正常的审判、工作秩序,确保审判、执行人员能正常履行法律赋予的职责,依法保护诉讼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快速处置闹访、缠诉、恶意哄闹、冲击法庭(办公大楼),围攻法院工作人员,围堵囚车、劫持人犯、冲击刑场及发生火灾报警等紧急情况,
法院实施应急处置预案具体做法::预案下设防暴组、现场接待组、联络组、证据采集组、后勤保障组五个工作小组。警情等级根据事态的严重程度将各类情况分为特、一、二、三级警情四个警情等级。视情况采取训戒、责令退出、强制拖离现场、责令停止违法活动;隔离冲突双方(保护法官和诉讼当事人)。
ccar121部规定,飞机应急照明电源至少提供多久照明?
10分钟。
CCAR121部:
应急照明系统应当:
(1)照亮每一旅客出口标志和位置标志;
(2)在客舱内提供足够的一般照明,沿着旅客主通道中心线在座椅扶手高度以100厘米(40英寸)的间隔进行测量时,平均照度至少为0.538勒(0.05英尺烛光);
(3)具有贴近地板的应急逃生通道标志,该标志符合CCAR-25部第25.812条相应适航要求或者经局方批准的其他等效要求。
(d)应急灯的工作。除按照CCAR-25部第25.812条的相应适航要求设置的仅限于一个辅助装置使用、独立于飞机主应急照明系统、在该辅助装置放下时能自动接通的那些灯外,本条(c)和(h)款所要求的每个灯均应当遵守下列要求:
(1)每个灯应当:
(i)能从飞行机组工作位置和客舱中正常客舱机组成员座位易于接近处的两个地方进行人工控制;
(ii)有防止人工控制装置误操作的装置;
(iii)当在任一机组成员工作位置上使其处于接通或者待命状态时,一旦飞机正常的供电电源中断时它将保持燃亮或者开始燃亮。
(2)在滑行、起飞和着陆期间,每个灯均应当处于待命或者接通状态。在证明与本款相符时,无需考虑机身的横向垂直分隔。
(3)每个灯应当在应急着陆后的临界环境条件下,提供所要求的照度水平至少达10分钟。
(4)每个灯应当有驾驶舱内的控制装置,该装置具有“接通”、“断开”和“待命”三个位置。